
在本轮军队改革正式启动前,武警部队下辖 8 个不同警种,不过各警种的管理模式存在明显差异:部分警种由武警总部直接管理,另一部分则实行武警总部与国家相关部委共同负责的双重管理模式。
在这些警种中,“边防、消防、警卫” 三支队伍尤为特殊 —— 它们虽被列入武警序列,人员也具备现役军人身份,但实际管理权并不归属武警总部,而是由公安部统一管理,这三支队伍被统称为 “公安现役部队”。
与此相对应,它们的规范名称是 “公安边防部队、公安消防部队、公安警卫部队”,而非 “武警边防部队、武警消防部队、武警警卫部队”。
2018 年,按照 “军是军、警是警、民是民” 的改革原则,这三支公安现役部队全面退出武警序列,以成建制形式划归地方管理,人员编制也从现役编制调整为行政编制(即人民警察编制)。
那么,改革后这三支队伍的现状如何?其末任主官(局长、政委)的任职去向又是什么?
一、公安边防部队及末任主官情况
1983 年武警部队正式组建时,边防部队同步被纳入武警序列。
1987 年,边防部队从武警部队中分离,划归公安机关管理,但仍保留武警序列身份,且人员现役属性不变。
公安边防部队的最高领导机构为公安部边防管理局(正军级单位);在全国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中,共设置 30 个边防总队(仅北京市未设立),均为正师级单位。
2018 年 12 月 25 日,公安边防部队整体退出现役,以完整建制划归公安机关:人员脱下军装、换着警服,编制转为人民警察编制,此后统一称为 “边防警察”。
此次调整中,公安部边防管理局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合并,升格重组为副部级的国家移民管理局,隶属于公安部;原 30 个边防总队则与此前已存在的 9 个职业化边防检查总站整合,重组为 34 个正厅级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,实行国家移民管理局垂直管理。
需要特别说明的是,公安部边防管理局两位末任主官均未进入国家移民管理局任职,而是转至公安院校工作:
局长陈定武于 2019 年 10 月出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党委书记,明确为副部级职务,警衔从 “武警少将警衔” 改授 “副总警监警衔”;
政委牟玉昌于 2019 年 10 月担任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党委书记,同样明确为副部级,警衔同步从 “武警少将警衔” 改授 “副总警监警衔”。
二、公安消防部队及末任主官情况
与边防部队类似,消防部队在 1983 年武警部队组建时被纳入武警序列,1987 年划归公安机关管理,且始终保留武警序列身份与人员现役属性。
公安消防部队的最高领导机构为公安部消防局(正军级单位);全国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共设置 31 个消防总队,均为正师级单位。
2018 年 10 月 9 日,公安消防部队整体退出现役,以成建制形式划归应急管理部,重组为 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”:人员统一更换制服,颜色从 “橄榄绿” 改为 “火焰蓝”,编制转为行政编制,此后称为 “消防指战员”。
其中,公安部消防局重组为 “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”,作为应急管理部下属局级单位;原 31 个消防总队则重组为 31 个省级消防救援总队。
2023 年 1 月 6 日,应急管理部下属的 “消防救援局” 与 “森林消防局(前身为武警森林指挥部)” 合并,升格为副部级的国家消防救援局,仍由应急管理部管理。
值得注意的是,公安部消防局两位末任主官也未进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任职:
局长于建华升任武警部队副司令员,职务级别从正军职提升至副战区职,并于 2019 年 7 月晋升为武警中将;
政委王沁林因达到正军级最高服役年龄,在改革后退出现役。
三、公安警卫部队及末任主官情况
警卫部队被列入武警序列的时间稍晚,为 1984 年,但自始至终由公安机关负责管理。
公安警卫部队的最高领导机构为公安部警卫局(正军级单位);各省公安厅均设有警卫局,均为正师级单位。
2018 年 12 月 25 日,公安警卫部队整体退出现役,以成建制形式划归公安机关:人员脱下军装、换着警服,编制转为人民警察编制。
此次调整中,公安部警卫局重组为 “公安部特勤局”,作为公安部下属局级单位;原 31 个省公安厅警卫局则重组为省公安厅特勤局,实行公安部特勤局垂直管理。
公安部警卫局两位末任主官的任职去向如下:
局长张智文因达到正军级最高服役年龄,在改革后退出现役;
政委李宪法改任公安部特勤局政委,明确为副部级职务,警衔从 “武警少将警衔” 改授 “副总警监警衔”。
国家允许的配资平台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